贵州丹寨:买服饰 迎春节******苗族同胞在贵州省丹寨县民族服装市场选购制作苗族服装的饰带。 黄晓海 摄苗族同胞在贵州省丹寨县民族服装市场选购银饰。 黄晓海 摄苗族同胞在贵州省丹寨县民族服装市场选购苗族服装。 黄晓海 摄苗族同胞在贵州省丹寨县民族服装市场选购制作苗族服装的丝线。 黄晓海 摄
春节将至,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的苗族同胞利用县城赶集时机,来到民族服装市场上购买传统的苗族服装、绣品、银饰等,喜迎新春。在当地,苗族同胞都有在传统节日穿上苗族传统服饰走村串寨、相互庆贺的习俗,丹寨县的苗族服饰在2009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闽南“食福”习俗:共享新年福气****** (新春走基层)闽南“食福”习俗:共享新年福气 中新网漳州2月1日电 (张小惠 黄文庆)2月1日上午,农历正月十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梧桥社区檀林社热闹非凡,村民们早早起床杀“福猪”,随后陆陆续续挑祭品到福山上祭拜,上福山、分“福肉”“福汤”,以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共享新年福气。 闽南“食福”习俗。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据龙文区开漳圣王文化研究会会长陈建生介绍,“‘食福’这个民俗活动一年一度。相传公元670年,开漳圣王陈元光祖母魏太母驰援陈政,正月十一,魏太母途经荒无人烟的檀林时,曾在福山上宰杀生猪设坛祭天祈愿。天公拜完之后剩下来的肉,就分给围观民众吃。” “后来一支陈氏族人从北溪迁移到檀林后,便延续魏太母的做法,并继续以农历正月十一为期,在福山祭天祈福,并将煮熟的咸肉及肉汤分给族人,取名‘食福’,也叫十一福。据传,闽南的‘食福’习俗便是从这里衍生出去的。”陈建生说。 闽南“食福”习俗。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如今,每年正月十一,檀林社都会举办一年一度的“食福”民俗活动。其间,村民将“福猪”引上福山,宰杀、煮成咸肉后,切块分成多份。祭天后,连同4口大锅里的“福肉汤”分发族人以及自愿参加祭祀的外嫁族人和外地人,一来祈愿国泰民安、共享福气,二来也是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及其父亲陈政、祖母魏箴。 据悉,檀林正月十一“食福”的民俗活动已于2008年被列入漳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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