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宋涛发表新年寄语:携手奋斗 共创伟业******
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在2023年第1期《两岸关系》杂志发表题为《携手奋斗 共创伟业》的新年寄语,向广大台湾同胞致以新年祝福和诚挚问候。
宋涛表示,新年前夕,习近平主席发表了新年贺词,向海内外中华儿女致以新年祝福,其中强调,“海峡两岸一家亲。衷心希望两岸同胞相向而行、携手并进,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
宋涛表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宋涛指出,2022年,我们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团结两岸同胞推动两岸关系向前发展,对台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我们持续向台湾同胞和国际社会讲清台湾问题历史经纬和对台大政方针,引导两岸同胞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对话协商,引领两岸关系发展方向。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积极推动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为台胞台企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助力台商台企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我们坚决开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争,坚决粉碎“台独”分裂势力谋“独”挑衅,有效震慑外部势力“以台制华”行径。
宋涛表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在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基础上,与台湾各界有识之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广泛深入协商。将继续努力为两岸同胞谋利造福,促进两岸各行业、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将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开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争。我们坚信,只要两岸同胞和衷共济、同心同行,就一定能够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未来,就一定能够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